低压成套(动力柜系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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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力计量柜
产品详细
一、计量柜的配置方面
10kV及以下供电的用户,应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(箱)。35 kV供电的用户,宜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(箱)。
二、计量安全措施方面
计量柜(箱)及二次回路连接部位,必须能够可靠地加装封印,且加封部位设计科学合理,不留空隙;对老型计量装置,要在确保计量安全措施的前提下,逐步进行技术改造。
三、互感器选用与配置
1、计量柜(箱)必须配置专用电流互感器。
2、不宜选用多抽头变比电流互感器。
3、进线柜的继电保护及电流表应另单独配置电流互感器。
4、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,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%左右,至少应不小于30%。
5、专用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的确定,应保证实际二次负荷在25%一100%额定二次负荷范围内。
四、计量准确度等级配置
1、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,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,必须配置0.2 s级电流互感器;0.2级电压互感器;0.2 S或0.5 S级电能表。
2、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,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,必须配置0.2 s级的电流互感器,0.2级的电压互感器,0.5 s或0.5级的电能表。
3、月平均用电量在10万kwh及以上计费用户,或变压器容量为315 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,必须配置0.5 s级的电流互感器,0.5级的电压互感器,1.0级电能表。
4、变压器容量在315 kVA以下计费用户、三相低力用户、单相用户,应配置0.5 S级的电流互感器,2.0级电能表。